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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47人案判辞将议员协调投反对票视为颠覆国家政权 学者指荒谬矛盾[28P]


香港47人案判辞将议员协调投反对票视为颠覆国家政权 学者指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案其一名獲判無罪的被告,大律師劉偉聰5月30日手持厚達337頁的判辭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時,被大批軍裝警員包圍。(美國之音)


香港民主派初选47人案,是国安法最大规模的一次检控,也是首宗被控 “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其中16名不认罪被告,经过3年多的羁押及保释候判,法庭星期四宣布裁决,其中14名被告罪名成立,两人获判无罪,打破国安法检控百分百的入罪率。有学者分析,法官的判辞只是基于一个无法达成的民主派议会过半,即是取得超过35个立法会议席,然后运用《基本法》赋予的投票权否决财政预算案,但却被视为颠覆国家政权的阴谋,形容是充满荒谬及矛盾。

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参与2020年立法会初选,2021年2月28日被控港版国安法下 “串谋覆国家政权罪”,其中16名不认罪被告,包括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黄碧云、林卓廷、陈志全;前区议员杨雪盈、李予信、郑达鸿;抗争派的何桂蓝、邹家成及大律师刘伟聪等,去年2月6日在暂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龙裁判法院正式开审。

16不认罪被告14人罪成

案件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审理,不设陪审团。经过118日横跨接近一年的审讯后,去年12月初控辩双方完成结案陈辞,法官押后接近半年,星期四(5月30日)颁下裁决,其中14名被告罪名成立,当中8名获保释的被告需要即时拘押,至6月25日开始求情陈辞。

港版版国安法下 “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的量刑,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可判处终身监禁或10年以上监禁;对积极参加者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监禁;对其他参加者,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本案由2021年2月28日正式起诉,至今30多名被告已经被羁押超过3年,即是超出最低量刑的刑期。

另外两名被告,大律师刘伟聪及前区议员李予信获判无罪,成为国安法检控以来首次脱罪的被告,打破国安法检控百分百的入罪率,不过,律政司随即向法庭提出上诉申请,法官批准两人继续以原有保释条件外出,包括每月到警署报到以及不得离开香港等。

非法手段不限武力及刑事罪行

由于47人案是港版国安法实施接近4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检控,也是首宗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法官的判辞如何诠释何谓“颠覆国家政权”成为焦点之一。

整份判辞长达337页、约8万7千字,当中有超过 40 页处理法律争议,就“颠覆罪”当中的“非法手段”,法官诠释时引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5-22说明”以及“5-28决定”,指“非法手段”不限于涉及武力,亦不限于刑事罪行。

判辞又表示,无差别否决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公共开支,以迫使政府回应2019年社运的 “五大诉求”,无疑违反《基本法》的规定,造成香港的宪制危机,肯定达到港版国安法颠覆中国国家政权罪所指的“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法官认为,各被告组织及参与民主派初选,达成“35+计划”,即是夺取立法会过半数议席的控制权之后,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就是一个符合以上定义的颠覆国家政权阴谋。

学者指判辞基于无法达成的“空中楼阁”

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前助理教授钟剑华接受美国之音访问分析,整份判辞只是基于一个无法达成的“空中楼阁”,即是民主派取得超过35个立法会议席的议会过半控制权。

事实上,2020年7月11及12日举行的民主派初选,超过61万市民参与投票后,多名在初选胜出的民主派人士正式报名参与原定同年9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至7月30日,12位民主派参选人被当局裁定提名无效,即是被取消资格,包括多名本案的被告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时任南区区议员袁嘉蔚,以及4名公民党参选人杨岳桥、郭家麒、郭荣铿及郑达鸿等。翌日(7月31日)时任特首林郑月娥宣布,鉴于当时新冠疫情严峻,立法选举押后一年举行。

钟剑华表示,当局可以透过取消民主派参选人的资格来阻止他们参选,意味民主派取得议会过半控制权,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务”,而且同一政治阵营的议员在投票取态作出协调,都是正常的议会运作,何况当时大部份被告连“入闸”参选立法会议员的机会都没有。

钟剑华:判辞充满荒谬及矛盾

钟剑华表示,根据判辞假设各被告没有被取消资格又成功当选,所有民主派议员依据初选的协议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会重选,然后民主派在重选的议会又取得过半议席,再投票否决财政预算案,最后迫使特首辞职,这些都是立法会议员根据《基本法》赋予的投票权及宪制程序,现在被法庭视为颠覆国家政权的阴谋,钟剑华形容是充满荒谬及矛盾。

他说,根据判辞两名脱罪被告刘伟聪及李予信的理据都相当薄弱,包括法官指无法确认“墨落无悔声明”-即抗争派的立场声明是刘伟聪本人签署,以及李予信因为较迟参与初选,当时从来无参与过公民党内部有关“墨落无悔声明”的讨论等,钟剑华认为,类似的理据其他不认罪被告都有提出,但是最终只有两人脱罪反映判辞缺乏一致性。

他认为,就算本案是国安法检控以来首次有被告获判无罪,但是律政司已经即时申请上诉,他认为仍要观察上诉结果是否维持无罪。

国安法大搜捕摧毁香港公民社会

2021年初47人案大搜捕之后,香港警方国安处再搜查《苹果日报》大楼;支联会六四纪念馆等,引发《壹传媒》及《立场新闻》等异见媒体停运,以致民主派政党及公民社会组织的解散潮,钟剑华认为,过去几年在国安法之下,香港公民社会的性质而且完全被改变,甚至被完全摧毁。

钟剑华说:其实我觉得这个(国安法)都不只是议会的问题,这个是整体性地将香港的公民社会摧毁,将香港既有的制度搞到完全变型扭曲,亦都令到香港失去了构成一个所谓国际城市以及金融中心的一个基础条件,所以这个(问题)已经不只是议会的了。

高中生指47人案裁决是历史性时刻

47人案16名不认罪被告的裁决引起香港各界,以致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多国驻港领事馆都有派代表到法庭旁听,甚至有数以百计市民排队轮候旁听席。

在法院外轮候旁听席的高中学生梁同学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今次的裁决是一个历史时刻,他认为甚至有可能关系到香港民主化进程的终点。

梁同学说:我觉得这个(47人案裁决)应该算是一个相当历史性的时刻,以及我都很想亲身去听到今次的裁决是怎样。因为我觉得它(47人案裁决)算是在讲到底香港的民主化进程的终点会在哪里,或者是它可能厘清了一点,在香港来讲对于颠覆国家政权的那个概念,我觉得它(47人案)最主要令到公民社会解散的时候,应该是(2021年初)大搜捕之后,所以今日(5月30日)就算判决出了,我觉得都不会有些甚么大的影响,即是悲观的依然悲观、乐观的依然乐观。

社民连5成员示威告吹被捕扣留逾34小时

本案不认罪的16名被告之一、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的妻子、社民连主席陈宝莹计划与数名成员,星期四早上9点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外请愿,表达对47人案大部份被告被羁押超过3年的不满,他们被大批警员包围阻止在法院外请愿,要求他们到距离法院相当远的“对面街”才可以进行示威活动,陈宝莹等成员大感不满,一度在法院大楼外试图拉起横幅,再被警方阻止。

当日早上社民连5名成员包括陈宝莹、黄浩铭、余炜彬、曾健成及周嘉发,更被警方以“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拘捕,陈宝莹亦因此无缘在庭上见到被判罪名成立的丈夫梁国雄。5人被扣留在长沙湾警署超过34小时后,星期五(5月31日)晚陆续获得保释。

评论员指市民累积不满或影响对政府信心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警方基于安全考量将示威区愈搬愈远的趋势将会持续,不过,他认为这些做法的积累,反而会令市民对政府的信心愈来愈低。

刘锐绍说:官方一定是从它自己执行的方便那个角度来考虑,而它也不理会、不介意对外面民众的负面影响是怎样,所以这个就是我们为甚么常常讲,必须要有真正、实质的,大家可以协商向前走的现代化政治改革,如果还是用一种这么封闭式的手法的时候,官方怎样讲“由治及兴”是没有用的。
福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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